日期:2022-02-26 09:38 瀏覽次數:0
在前一篇文章中,針對新發布的國家中小電機能效標識實施細則和最新版GB18613-2020標準的相關要求,我與大家分享了電機能效標識的管理范圍,以及在實施標識管理過程中可能遇到的一些誤區。今天,女士參與了溝通、標簽和識別過程中的一些問題。
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1日,是新舊標識混合存在的過渡期,即2021年6月1日前生產的產品可以貼舊標識,與舊標識匹配的標準依據為GB18613-2012,但截止日期為2022年6月1日前;另一方面,2021年6月1日或之后生產的電機必須貼有新版標識,與新版標識匹配的標準為GB18613-2020。
對于這一要求,電機廠商要嚴格遵守規則,消費者也要意識到這一內容,尤其是對于不同能效等級的電機。新舊版本標注的同等級能效對應不同的電機效率值。當然,相應的電機效率水平和價格應該有本質的不同。
消費者可以通過在線查看和掃描電機產品上粘貼的二維碼,查看電機產品的生產廠家和相應的效率水平,粘貼的標識應與電機產品相對應。
在實際實施過程中,一些汽車商家為了表面上提高自己產品的競爭力,會在其他產品上貼能效標簽,這其實是對汽車消費者的一種欺騙行為。所以作為一個汽車消費者,一定要清楚這方面,做一個高品味的汽車專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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